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,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,近日,我市出台了《新余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。
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。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。
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0%下调至20%,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40%下调至30%。
此次贷款政策的调整从2022年8月8日起开始执行,将进一步缓解贷款职工购房资金压力,提高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能力。